逻辑形式

逻辑形式探讨思维、语言和事实的规范关系。

规则:从思维的规律中归纳的规范性条件。

同一律:本质的一致性,内涵明确的定位。

矛盾律:性质的一致性,关系不彼此矛盾。

排中律:质性的确定性,内外明确的定位。

即时律:质性的时间性,事态不彼此矛盾。

同质律:属性的兼容性,属性不彼此矛盾。

形式律:规则的范围性,明确形式的界限。

论域:指对象的本质与作用的范围性。

基础域:以对象的本质为判定标准。

性质域:以对象关系的定位为判定标准。

扩展域:以对象关系的定位解释其他对象。

判定: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。

条件:对象作用关系的界定。

标准:直接作用于判定的先验条件。

事实:自然存在的先验条件。

情境:主观预设的先验条件。

关系:对相关性的判定。

直接:直接相互作用的关系。

间接:间接发生作用的关系。

表征:对任意对象的信息化。

转化:直接以规则为作用标准。

矛盾:对同一对象的不同转化。

延伸:以相关性连接彼此。

形式:对象的规律性表征。

直接形式:直接对对象进行理解。

间接形式:以理解的经验去解释对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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